健康
南市衛生局會同消保官稽查民眾反應有疑慮店家 查無異物責令業者持續加強防治作業
▲南市衛生局會同法制處消保官稽查民眾反應有疑慮店家,現場抽查食材並無異物,亦責令業者持續加強防治作業。(記者李嘉祥攝)
針對有民眾於社群媒體反映臺南轄內餐飲業者供應餐食疑似含有異物,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6日即刻會同法制處消費者保護官前往稽查;經查該業者作業環境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現場未發現病媒或其出沒痕跡,該業者亦定期委由廠商執行病媒防治並出示相關防治紀錄。另現場抽查食材檢視,未見異物情形;衛生局已責令業者持續加強病媒防治作業,並於出餐前再次落實餐點檢視,以確保食品安全與衛生。
南市衛生局呼籲餐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注意及管理食材儲存環境及衛生,預防病媒或環境污染,也應注意勿將有污染之虞的食品供應消費者,確保所供應食品之衛生安全。
衛生局指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業者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6萬至2億元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法制處消保官也提醒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0800-285000,將有專人服務。
針對有民眾於社群媒體反映臺南轄內餐飲業者供應餐食疑似含有異物,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6日即刻會同法制處消費者保護官前往稽查;經查該業者作業環境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現場未發現病媒或其出沒痕跡,該業者亦定期委由廠商執行病媒防治並出示相關防治紀錄。另現場抽查食材檢視,未見異物情形;衛生局已責令業者持續加強病媒防治作業,並於出餐前再次落實餐點檢視,以確保食品安全與衛生。
南市衛生局呼籲餐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注意及管理食材儲存環境及衛生,預防病媒或環境污染,也應注意勿將有污染之虞的食品供應消費者,確保所供應食品之衛生安全。
衛生局指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業者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6萬至2億元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法制處消保官也提醒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0800-285000,將有專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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