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里長假借宗教勒索外商 起訴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里長蔣福山涉嫌濫用職權,並假借宗教活動募款名義,向永安工業區外商施壓勒索財物,案經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蔣福山與文興宮主委張財華、維新里社區發展協會洪姓會計,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藉勢勒索財物罪,依法起訴,將由國民法官審理,這也是《國民法官法》元旦擴大適用範圍,全國第二件由國民法官審理的貪汙案件。
蔣福山濫用里長職權向廠商勒索,11年前以類似手法被訴索賄但最後無罪,如今再因同類案件引發地方關注。
檢方指出,蔣福山自民國95年起擔任維新里長,現為第4屆里長,他與張財華、洪姓會計於114年5月文興宮進香遶境及建醮活動期間,擔任建醮委員會要職,負責對外募款。3人基於共同犯意,蔣福山以里長身分向永安工業區外商公司施壓,去年4月15日、17日先以汙染空氣品質為由恫嚇業者,揚言發動聯合稽查,要求對方配合捐款。
檢方掌握對話內容,蔣對廠商幹部放話「看你們是不是要錢都繳給政府,還是給地方比較省」,要求「做到完全沒有漏洞」,並明示加暗示稱,若不捐款將通報稽查、開罰,甚至動員里民抗議,張、洪2人亦從旁附和。外商公司管理幹部畏懼並回報高層後,去年4月30日交付現金5萬元,由洪某收受,3人因此取得不法所得。
檢察官獲報後,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去年11月底發動搜索並傳喚相關人員,複訊後聲押蔣、張獲准。檢方日前偵結全案,依《貪汙治罪條例》藉勢勒索財物罪起訴3人,並請求追徵犯罪所得5萬。
蔣福山濫用里長職權向廠商勒索,11年前以類似手法被訴索賄但最後無罪,如今再因同類案件引發地方關注。
檢方指出,蔣福山自民國95年起擔任維新里長,現為第4屆里長,他與張財華、洪姓會計於114年5月文興宮進香遶境及建醮活動期間,擔任建醮委員會要職,負責對外募款。3人基於共同犯意,蔣福山以里長身分向永安工業區外商公司施壓,去年4月15日、17日先以汙染空氣品質為由恫嚇業者,揚言發動聯合稽查,要求對方配合捐款。
檢方掌握對話內容,蔣對廠商幹部放話「看你們是不是要錢都繳給政府,還是給地方比較省」,要求「做到完全沒有漏洞」,並明示加暗示稱,若不捐款將通報稽查、開罰,甚至動員里民抗議,張、洪2人亦從旁附和。外商公司管理幹部畏懼並回報高層後,去年4月30日交付現金5萬元,由洪某收受,3人因此取得不法所得。
檢察官獲報後,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去年11月底發動搜索並傳喚相關人員,複訊後聲押蔣、張獲准。檢方日前偵結全案,依《貪汙治罪條例》藉勢勒索財物罪起訴3人,並請求追徵犯罪所得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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